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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5/04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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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传达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及文件,签订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下步改革工作。

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程连元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喜良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十届省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阐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主动对标对表,把同机构改革相关联的改革事项理清楚,既要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又要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职责配置,确保各项改革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会议强调,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力探索、接续奋进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把好改革方向盘,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改革决策部署,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昆明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强化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把工作做实做深做好;各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要领衔推进20项重大改革事项,务求抓出实效;各牵头单位要逐项把任务再细化、再压实,确保每项改革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担当尽责形成改革工作合力。要抓住关键重点,着力在放管服“3550”改革、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扶贫开发机制、文明城市创建、生态保护红线、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重点攻坚、抓好落实;特别要抓紧对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进行提前调研,尽快拿出相关工作方案,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完成改革任务。要坚持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督察机制、改进督察方式,把重大改革事项纳入全市年度督察内容,敢于动真碰硬、究根探底,对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真督实察倒逼改革落实。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贯彻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意见》。

会上,王喜良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市发展改革委、五华区、晋宁区签订昆明市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智传达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各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市级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通讯员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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